交通通讯中心学习省政府消防工作文件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8日 08:20
来源:交通通讯管理服务中心
作者:高 菁 董长章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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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讯中心接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的消防工作。中心将根据学校和后勤党委的指示精神,加强对职工消防意识的教育培训,要求职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提高职工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应变及自救能力;延续每年一度的消防演练传统,积极联系、配合公安处组织现场消防演练;对全中心特别是车辆配备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增补、更换灭火器,保证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归放到位;对中心办公场所特别是通讯机房和物资仓库进行电线线路安全检查,要求通讯机房保持整洁干净无杂物,不留火灾隐患。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做到中心所有办公场所及车辆的消防责任到人,抓好每一个消防工作的环节和细节,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将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学校党委、后勤党委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确保中心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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