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始,我校较多教职工参加了学校集资建房、腾空房调配,改善了居住条件。但由于省直房改政策不明确、新建住宅楼需测绘与评估,且住房换购手续复杂,致使我校教职工房产证办理工作进展缓慢。
2006年以来,我校房改办为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按照学校领导要求,积极改进工作作风,主动与省直房改部门协调,现房产证办理工作已基本步入正轨。目前,房改办已组织对32栋新建集资住宅楼、1368套住房进行了测绘、评估,并为西校区5—8号楼、南校区北院1—8号楼部分房改后未再调整住房的教职工办理了房产证手续。下一步,将继续为98年后未调整过住房的教职工办理房产证;98年后调整住房的教职工,待其办理住房换购手续后,方可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