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我校与济南港华燃气公司签署冬季燃气供暖合同。张永兵副校长出席签字仪式,济南港华燃气公司董事长张坦水、总经理刘启鸿、工商部经理王学栋、我校后勤管理处处长陈永、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尹承盛、供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苏保玲等参加了签字仪式。
冬季燃气供暖合同的签订使倍受西、南两校区师生员工关注的今冬燃气供暖问题将得到初步解决。
我校西、南两校区去年冬季供暖受天然气供应的限制,在供暖初期受到很大制约,给广大师生带来生活学习上的不便。针对这种情况,学校领导及早安排与济南港华燃气公司进行接触,并积极向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最终,在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学校领导和后勤部门的努力下,学校与济南港华燃气公司签署冬季供暖燃气供应合同。济南港华燃气公司将根据天气的情况,在克服上游供气不足的情况下,努力保证向西、南两校区日均供应5-7万立方米天然气,以保证西、南两校区师生生活的基本取暖需要。济南港华燃气公司承诺,如果能争取到新的气源,将增加对我校的燃气供应,改善供暖条件。我校决定自11月3日开始启动西、南两校区的燃气锅炉,以保证在11月5日供暖时,锅炉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根据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公司的冬季供气安排,11月15日后,燃气供应将趋于稳定。(苏保玲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