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各中心及挂靠单位:
根据学校下达的《山东大学关于在校内开展2010年财务收支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后勤系统做好2010年财务收支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勤各中心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财务检查的范围、内容以及要求,对是否有违反财经法规及财务制度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学校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写出自查自纠总结,填报《山东大学财务收支情况自查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书》。
二、《山东大学财务收支情况自查表》和《承诺书》在学校网站山大字(2010)24号文件中下载。
三、各单位务必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山东大学财务收支情况自查表》和《承诺书》报后勤管理处综合管理科。
联系人:杨 明 办公电话:88364411
后勤管理处
201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