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阳光舜城住房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7日 07:58
来源:房改办公室
作者:房改办公室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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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舜城相关住户: 经省直房改办、省财政厅审批,学校阳光舜城宿舍的售房手续已办理完毕。请符合购买条件的职工按以下要求到学校房改办公室交纳(结清)购房款。 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职工携带已交定金收据,预交房款发票。 2、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1日----- 11月23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00 地点:山东大学鲁能大厦A座502室 3、符合购买条件的职工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363709 附:
阳光舜城一期交款名单.xls
阳光舜城二期交款名单.xls
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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