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12日 16:03
来源:后勤党委 后勤管理处
作者:后勤党委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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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现就开展山东大学后勤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分工 中心校区: 殷录民 洪家楼校区: 王景山 趵突泉校区: 杨汝元 千佛山校区: 田家泉 兴隆山校区: 刘 浩 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杨惠清 能源管理办公室: 牛余山 交通通讯管理服务中心:郑延民 后勤资产管理中心: 田 放 修缮绿化管理中心: 彭恒军 幼教发展中心: 张卫东 房改办公室: 吴宁建 社区工作办公室: 王明山 二、检查内容 1、消防资质、相关合格证书等; 2、人员培训情况;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器材是否齐备、是否过期; 5、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三、上交自查报告 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设施设备、工程改造进行分类汇总,于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后勤处综合管理科(联系人:刘子丰 邮箱:houqinchu@sdu.edu.cn 电话:64411)。各单位上报问题,将由修缮绿化管理中心与公安处协商后,上报学校。 后勤管理处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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