趵突泉校区东村13号楼相关住户:
为进一步落实好学校“民生工程”方案,学校决定将该楼进行整体腾空改造整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属学校安置的正常住户,按照“同楼层、同朝向、体现照顾、适当补偿”的原则整体调整至东村14号(青年公寓2号)楼,请相关住户在9月15日前与房改办公室联系搬迁事宜,联系电话:88369276。
二、非学校安置的住户,以及应将公寓交回学校而尚未交回的住户,9月20日前须将公寓无条件腾空交回学校,逾期未交回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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