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字确认职工购房审批表的通知(千佛山校区南院1-18号楼)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2日 15:38
来源:房改办公室
作者:房改办公室
编辑:孔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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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佛山校区南院1-18号楼各住户:
该区域职工购房审批表已由省直房改办操作完毕。请购房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于10月18日(周四)到千佛山校区北院办公楼主楼一层大厅,核实本人换购房信息有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换购房申报程序要求,需要职工提供集资款发票(含选房定金、预交款、旧房房款)原件,请职工签字确认时一并交纳。
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88366077
其他校区各宿舍楼的职工购房审批表已上报省直房改办,省直房改办将陆续审批,需教职工签字确认时,房改办将及时在学校办公信息网上通知。
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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