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章使用,保证公章的严肃性和安全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章管理工作,本着专人专管的原则,明确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公章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公章,认真审核用印手续,并认真做好用印时间、事由、用印人等登记工作。
二、要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公章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章使用管理负有主要责任。对不按规定用印或未经批准私自用印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三、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公章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公章使用的审批、审核、用印、备案等程序,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公章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名单请于12月28日前报至后勤保障部综合管理科。
四、即日起,各单位若需加盖后勤保障部公章,须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介绍信到综合管理科办理。
电话:64411 联系人:刘子丰
邮箱:houqinchu@sdu.edu.cn
后勤保障部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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