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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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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相关教职工房改购房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6日 09:09   来源: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作者: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编辑:孔晓夏   点击量:

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相关住户:
  学校近期为中心校区南院15—44号楼、洪家楼校区二宿舍1—13号楼、三宿舍1—7号楼、四宿舍1—2号楼1998年后调整过住房的教职工办理换购房手续(校内外有两套住房、调离、出国、离异未提供对方住房信息人员,本次暂不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的时间、地点
  (一)中心校区南院15—44号楼
  现场办公地点:南院21号楼一层老干部活动室
  办理时间:
  15—23号楼 11月29日上午8:30—11:30
  24—29号楼 11月29日下午13:30—16:00
  30—36号楼 11月30日上午8:30—11:30
  37—44号楼 11月30日下午13:30—16:00
  (二)洪家楼校区二宿舍1—13号楼
  现场办公地点:洪家楼校区体育馆(室内)
  办理时间:
  1—4号楼 11月29日上午8:30—11:30
  5—8号楼 11月29日下午13:30—16:00
  9—11号楼 11月30日上午8:30—11:30
  12—13号楼 11月30日下午13:30—16:00
  (三)洪家楼校区三宿舍1—7号楼、四宿舍1—2号楼
  现场办公地点:洪家楼校区体育馆(室内)
  办理时间:
  三宿舍1—5号楼 11月29日上午8:30—11:30
  三宿舍6—7号楼 11月29日下午13:30—16:00
  四宿舍1—2号楼 11月30日上午8:30—11:30
  二、需携带的材料
  请购房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购房收据(选房定金、预交房款和旧房房款收据),按居住楼房所在区域及时间安排办理签字确认手续。
  如职工本人因事不能到现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书样本附后)。
  三、需说明的问题
  (一)1998年后没有调整过住房的职工本次不用办理手续。
  (二)符合条件因故未能到现场办理签字确认手续的教职工,请于12月2、3日两天到文史楼三层房改办公室330、331室办理。
  (三)请教职工相互转告,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房改办咨询电话:88369276

  附件:委托书(样本).doc            

             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