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房屋出租出借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8日 07:59
来源:后勤保障部
作者:后勤保障部
编辑:张新达
点击量:
后勤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学校具体要求,各单位(含山东山大后勤服务公司)需填报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表(见附件:表2.2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表),填报期限为2008年至2014年,按表格所列内容逐年填列。所填写项目以各单位报备项目为准(具体参照各单位5月15日报备的《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清查申报表》),不得漏填漏报。
请各单位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至houqinchu@sdu.edu.cn,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后勤楼116室,联系人:孟庆生,电话:64339。
后勤保障部
2015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