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各单位、党(总)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后勤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后勤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管理服务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范围,主要是从事党务工作的专职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推荐先进党支部,主要是后勤各党支部及饮食党总支。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这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按正式党员总数的10%左右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5%左右评选;先进党支部按党支部总数的30%左右评选。各单位评选数量见附表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担当作为、事业心强,对工作高度负责,创造一流业绩;4.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5.群众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党支部书记基本条件是:(1)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实绩突出;(2)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3)关心师生生活,善做群众工作,切实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4)处事公道,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品行端正,群众口碑好;(5)一般应在基层党支部书记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
2.专职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是:(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职尽责;(2)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4)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5)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满三年以上。
(三)先进党支部,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基本条件是: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坚强,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服务师生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主动解决师生难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较好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4.工作业绩好,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促进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5.遵守纪律好,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勤政,得到师生拥护。
三、评选办法
各单位党支部要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后勤党委审批。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在后勤范围内推荐,后勤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上报学校审批。
各单位对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填写推荐表附件2,于6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hwang@sdu.edu.cn,联系电话:88364965。联系人:王永华
后勤党委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