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各单位:
近期天气炎热、持续高温,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17〕76号)要求和学校《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的通知》精神,在后勤范围内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自查内容
各单位特别是各校区办要于近日加大对配电室、开关站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对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对高温时期用电负荷过高的情况做出限电预案。重点查看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未配备专业电工或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三)非事编宿舍是否存在在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
(四)是否存在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建筑公共区域,以及无人看守的情况下在宿舍、消防通道、楼梯间和办公室内给电动车进行充电等现象。
(五)是否存在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安全责任书》要求,防患于未然,安全工作不到位一票否决。
(二)各单位要加强预警,及时汇总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总结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各单位于2017年9月1日前报送电气综合治理工作小结。
后勤保障部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