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物价局文件和济南供电公司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济南地区开始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提高0.69分,非居民照明用电(不满1kv)新电价为每千瓦时0.7029元。电价调整后,我校校内电价自7月1日起执行新的电价:
1、居民生活用电为每千瓦时0.5469元;
2、学生宿舍超指标用电,学生食堂、中小学、幼儿园用电为每千瓦时0.5469元;
3、计划外课堂教学、计划外实验教学用电;校办科技产业、校办后勤产业、创收(独立核算单位)单位、经营单位用电;租赁学校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校外单位和施工单位用电。电价执行每千瓦时0.7029元,管理费为每千瓦时0.0351元。
水电管理服务中心
200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