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已选到腾空房的大部分教职工已在暑假前与学校签订了《山东大学腾空房购房协议书》并公证,但少数已选到腾空房的教职工因出差等原因未与学校签订协议并公证,现将补签腾空房购房协议及公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9月21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东校区后勤处二楼会议室
三、所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一)选房通知书;(二)选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新换发的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三)户口簿原件及有住址一页复印件一份(A4纸);(四)如选房人本人不能参加公证,可由其配偶代替,但须提供选房人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五)公证费人民币110.00元。
四、联系电话:88369276
请未签订协议及公证的教职工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事宜。
附:授权委托书
分房工作小组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