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口径暂按2020年申报口径执行,如有疑问可咨询修缮工程科。
2、各单位负责服务范围内所有单位的意见征询和项目受理工作。
3、本次申报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进行。“一上”,各单位汇总形成项目目录(附件)报修缮工程科(2020年1月15日前)。“一下”,后勤保障部专题会研究拟申报项目目录返回各单位(2020年2月底前);“二上”,各单位依据后勤部下达的拟申报项目,在与用户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逐一形成修缮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后报修缮工程科(2020年3月底前)。“二下”,后勤部召开修缮工作专题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与财务部充分沟通后形成申报项目目录清单,返回各单位留存(2020年4月15日前)。
4、学生宿舍和运动场所等修缮项目,各校区管理办公室不再直接对接,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拟定纳入申报范围的项目在“一下”阶段一并返回给各校区办统一进行后续工作。
5、申报2021年中央项目时,各单位要重视建筑物安全及120周年校庆等方面内容。
附件:(单位名称)2021年中央支持办学条件改善专项经费项目申报表
后勤保障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