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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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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6日 08:53   来源:后勤党委 后勤保障部   作者:   编辑:孔晓夏   点击量:

后勤各单位:
  为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深化后勤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山东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山东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后勤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差等费用管理,经后勤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后勤各单位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 “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公务接待
  1.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公函接待;
  2.是否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是否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
  5.是否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
  6.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
  7.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是否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
  8.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9.公务接待报销材料是否完备、规范。
  (二)公务用车
  1.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2.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问题;
  3.是否存在租用车辆申请、记录、结算等程序管理不规范现象。
  (三)公务出差
  1.公务出差审批程序是否到位;
  2.是否存在公务出差旅游现象;
  3.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差旅费用;
  4.公务出差补助是否按照标准执行。
  (四)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各单位“三公经费”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公布,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二、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19年2月25日——3月5日
  第二阶段:集中抽查 2019年3月5日——3月1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学祥  殷录民
  成员:巩  勇  罗司军  刘子丰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公经费”支出检查工作,实事求是,认真检查与总结“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经验与不足,形成自查报告。自查书面报告于2019年3月5日报后勤保障部综合科,书面报告需单位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签字。
  (二)请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保证检查按时完成,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单位对学校党委巡察反馈的“三公”经费使用问题,要重点严肃复查,写出书面报告,接受教训,严肃整改。

            后勤党委、后勤保障部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