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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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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06日 00:00   来源:后勤管理处   作者:后勤管理处   编辑:admin   点击量:

后勤各单位:

学校于一月二十六日召开了“学校资产清查部署大会”,为贯彻会议精神,依据山大资字[2007]6号《山东大学关于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山东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处资产清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后勤处决定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各单位如下: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永

副组长:刘进华 尹承盛 赵 凯 李旭新

王景山 张玉宝 孟庆团 王明山

成 员:杨惠清 殷录民 牛余山 王安海

段民生 曹 涛 夏文辉 田 放

张卫东 崔玉红 沈 红 付 伟

(二)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组 长:赵 凯

成 员:付 伟 张新达 韩 镇

工作小组人员将根据学校资产清查的要求而增加。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2、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所报资产资料切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不得拖延清查时间,如发生不按期完成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3、加强监督、量化考核。各单位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检查。

4、各单位需设资产清查工作人员1名。

后勤管理处
2007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