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各单位:
为做好2006年度各种创收收入分配及财务决算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关于2006年收入分配及年终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结合后勤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清理各种往来账款
往来账款包括各类暂借款项和各类暂存款,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加大力度清理、核销各类往来款项,做到人欠的收回,欠人的归还。应当转作收入或列报支出的往来款项应及时转入有关收支账户,列入本年收支范围。
(一)清理暂借款
各单位、各借款责任人应高度重视暂借款的及时核销,暂借款长期占用并且无故不核销,学校将按《山东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运行经费借款,请到后勤财务部办理手续后于12月26日前到校区财务办公室报销。
2.修缮费借款,对已列入学校财务预算并已完工的项目,经审计后请于12月26日前到后勤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
3.经营借款,请借款人员在12月26日前到后勤财务部报销。未能及时核销的借款,借款人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后勤财务部。
(二)清理银行收到款
请有关部门或个人及时清理已存入银行尚未入帐的收入,并在12月26日前办理入账手续,最迟不得超过12月31日。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后勤财务部联系。
(三)清理各类应付及暂存款项
后勤财务部对各类应付、暂存、借入款进行核对、清理,协调、联系有关单位或个人办理清账手续。
二、本年收支要结清
凡是本年应予确认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入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均应如实列报。
1.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尚未结清的,务必于12月26日前与有关部门把账务结清,不得无正当理由造成跨年度办理的经济业务。确实无法结清的账务,由有关责任人写出报告,申明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计财处备案。
2.后勤各类创收收入,按后勤与各中心签定的《任期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数额上交学校。请各单位于12月28日前完成上缴工作。
3、岗位津贴的发放与调节。各单位岗位津贴,实行总额控制。岗位津贴业绩部分,一律下浮10%发放。按学校规定,后勤处对各单位岗位津贴及各类奖酬金的发放进行调节,调节金上交后勤管理处。除通讯补助外,其他发放的所有现金补助,均纳入岗位津贴总额。
岗位津贴标准、人员变动及职位变化引起的岗贴变动,请于12月26日前与综合科联系核对。综合科于12月28日前,将核对无误的各单位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交后勤财务部。
4、中央专项项目要及时支出报账
后勤修购专项项目,根据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财预[2005]46号)的规定,要及时结账、按时完工,对年底确有结余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对结余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形成书面报告于2006年1月3日前报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办公楼111房间,电话64375),以便汇总报财政部,对有结余不按时报原因说明的,财政部、教育部将给学校核减2007年预算经费,届时,学校也将核减有关专项经费。
5、各单位的库存材料,应于结帐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对清点情况、盘盈盘亏情况及时报后勤管理处审核批复,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清理各种票据
各单位从学校及后勤财务部领用的各种票据务必于12月26日前全部上缴财务,及时结清各种收入。
四、清理预算项目
后勤管理处管理的房屋修缮费及大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必须进行年底清理,将已经完工或验收并且支付完毕的项目,列出详细清单(项目名称、项目号码、项目余额),于2006年12月29日前报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办公楼111房间,电话88364375)。凡是业务已经发生,并且属于上述项目列支范围的支出,请尽快到会计服务中心核算部报账。
五、年终结帐时间。
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0日为后勤财务部年终结转时间,停止对外办理业务,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后勤管理处
2006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