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千佛山校区北院1-8号楼职工《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4日 07:55
来源:后勤管理处
作者: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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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房改办公室已为千佛山校区北院1-8号楼住户办理完毕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请购房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如本人已故,家属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公证书)、已交房款、定金收据领取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时间:11月8号(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地点:千佛山校区北院主楼一层大厅 联系电话:88369228 领证人员详见各楼张贴名单。
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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