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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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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5日 13:45   来源:房改办公室   作者:房改办公室   编辑:孔晓夏   点击量:
  学校近期为趵突泉校区东村12号楼,西村14、15、16号楼,南村1、2号楼符合办证条件的住户(详见附件)办理个人房产证。请购房职工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于10月30日-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趵突泉校区教学三楼三层西头房改办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职工本人请务必到场) 。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携带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购房职工夫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要求夫妇两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B5复印纸上)。
  3、学校代省直房改办收取办证工本费80元整。
  二、相关说明
  1、校内外有两套住房,且已在配偶单位申报购买或准备购买者,请将校外房的详细资料呈报我校房改办,我们酌情办理有关手续。
  2、购房职工夫妇一方去世,其配偶携带派出所出具的职工(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户口簿前来办理手续。
  3、购房职工夫妇均已去世,其子女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本人户口簿前来办理手续。
  4、购房职工离异,需同时携带离婚证书(含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前来办理手续。
  5、出国、离职攻读学位、调离、除名者,暂不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88369227
  附件:办证人员名单.doc
            山东大学房改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