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宿舍1~16号楼已购房职工办理房产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06日 11:23
来源:后勤保障部
作者:后勤保障部
编辑:张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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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改工作安排,学校房改办将为五宿舍1—16号楼符合办证条件的教职工办理个人房产证相关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签字领表时间:11月11日(周二)上午8:30—11:30 1-4号楼
11月11日下午14:00—16:30 5-8号楼
11月12日(周三)上午8:30—11:30 9-12号楼
11月12日下午14:00—16:30 13-16号楼
地点:五宿舍21号楼4单元102室(居委会办公室)
二、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
1、职工夫妇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要求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复印纸上)。
2、学校代省房改办收取办证工本费:
房产证80元、地下室房产证80元,有一个地下室的职工每户收取工本费共计160元,有两个地下室的职工每户收取工本费共计240元。
三、相关说明
1、签字确认需购房职工本人到场。
2、按办证政策规定,非双职工住户还需领取换购房审批表一份,到配偶单位盖三个章(单位、人事、房管章)后按规定时间交回。
交表时间:11月15日(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交表地点:五宿舍21号楼4单元102室(家委会办公室)
3、购房职工夫妇一方去世,其配偶携带派出所出具的职工(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本人户口簿前来办理手续。
4、购房职工夫妇均已去世,其子女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本人户口簿前来办理手续。
5、购房职工离异,需同时携带离婚证书(含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前来办理手续。
6、为加快办证进度,因手续不全不能办证人员及未能及时交表人员,转至下一批办理,请予以理解支持。
7、联系电话:883-69228;联系人:邓中。
附件: 办理个人房产证人员名单
后勤保障部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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