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校区五宿舍1—16号楼相关教职工领取房产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7日 14:42
来源:后勤保障部
作者:后勤保障部
编辑:孔晓夏
点击量:
学校已为中心校区五宿舍1—16号楼第二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名单详见附件)办理完毕房产证,现集中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一、 房产证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2日(周二)上午8:30—11:30
地点:五宿舍21号楼家委会办公室
二、相关说明
1、由购房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领取房产证。
2、购房教职工去世的,由配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领取。
3、购房教职工夫妇双方去世的,由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上确定的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书》原件领取。
4、购房教职工夫妻已离异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或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房产归属人领取。
5、1—16号楼个别教职工已在房产证办理手续上签字确认,但因手续不全等原因不在本次发放范围内的,发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 883 69228
附件: 五宿舍1-16号楼第二批发证人员名单.doc
后勤保障部
201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