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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各单位: 3月2日,接学校财务部通知,按照济南市历城区地方税务局对我校进行税务专项检查的有关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对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历城区税务自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鉴于3月1日后勤保障部已在办公会,专题布置迎接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对我校开展2016年重点税源检查的安排,要求各单位对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自查。为此,请各单位在2013年、2014年自查基础上,按要求对2015年期间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并与前两年度自查报告分年度,于3月3日下午16:00时前汇总报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
后勤保障部 2016年3月2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6年社区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后勤保障部2016年重点税源自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