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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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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税收检查自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2日 15:51   来源:后勤保障部   作者:后勤保障部   编辑:孔晓夏   点击量:

后勤各单位:
3月2日,接学校财务部通知,按照济南市历城区地方税务局对我校进行税务专项检查的有关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对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历城区税务自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鉴于3月1日后勤保障部已在办公会,专题布置迎接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对我校开展2016年重点税源检查的安排,要求各单位对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自查。为此,请各单位在2013年、2014年自查基础上,按要求对2015年期间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并与前两年度自查报告分年度,于3月3日下午16:00时前汇总报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

后勤保障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