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办公 邮箱登陆 办公信息 办公电话 手机版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新校南院高层业委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06日 00:00   来源:后勤管理处   作者:后勤管理处   编辑:admin   点击量:

我校东校区新校南院宿舍西区4#、5#小高层及高层即将竣工。为确保业主能够顺利入住和入住以后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到位,维护好业主的切身利益,根据山东大学山大后字[2006]7号关于《山东大学教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对南院4#、5#小高层及高层实施物业管理。

为做好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从11月6日开始进行业主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一、因业主目前居住分散,难以聚集,所以采取自荐和互荐的方式推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并张榜公示。自荐和互荐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3日,举荐报名地点:山大路家委会(山大南路20号院16#1单元101)联系电话:88364220。

二、在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公示三日后,若无异意,将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布。

三、全体业主以投票方式从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正式业主委员会委员5名,并张榜公布。

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已选举产生的5名委员中,推选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并张榜公布,同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备案。至此,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

业主委员会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的管理办法代表全体业主开展工作。

选举居民代表的工作将在家委会的指导下进行,希望全体业主积极支持与配合。


山东大学山大路家委会
200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