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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非事业编制员工绩效奖励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0日 16:27   来源:后勤保障部   作者:后勤保障部   编辑:张莉   点击量:

为激励非事业编制员工干事创业,发挥非事编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结合后勤非事业编员工工作实际,现对非事业编制员工绩效发放规定如下。

一、发放项目

非事业编制员工绩效项目包括非事编员工在工作岗位中表现优秀、参加技能比赛或技术(管理)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等为单位发展做出贡献,而给予的奖励或补助;非事业编制员工为本单位文化建设等活动做出贡献的奖励或补助。

二、发放范围

后勤保障部综合办、房改办、能源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各校区管理办公室的非事业编制员工绩效适用于学校经费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事业编员工;各经营性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非事业编制员工。

三、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参考学校工会福利发放标准,并根据后勤实际状况确定。

四、发放程序

学校经费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事业编制员工绩效,由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提交发放人员名单、标准,报后勤保障部部长批准后发放。

各经营性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非事业编制员工绩效,由各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后勤保障部部长批准后发放,同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五、发放方式

1、学校经费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事业编制员工的绩效以货币形式随工资发放,由后勤保障部综合办公室通过派遣公司发放。

2、后勤各经营性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非事业编制员工绩效以货币形式随工资发放,由各单位通过派遣公司发放。

六、经费来源

1、学校经费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事业编制员工的绩效奖励由后勤保障部管理绩效奖中列支。

2、后勤各经营单位(饮食管理服务中心、交通通讯管理服务中心、幼教服务中心)非事业编制员工绩效由各单位奖福基金列支。

七、其他

1、非事业编制员工在本单位岗位工作满一年可享受本规定的绩效奖励。

2、本规定自201791日执行。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3、学校对非事编职工绩效奖励有新规定要求的,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后勤保障部

  2017年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