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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8日 09:34   来源:后勤保障部党委   作者:后勤保障部党委   编辑:孔晓夏   点击量:

为了加强对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现将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做如下说明:
  一、转入组织关系
  由校内其他单位党组织转入后勤保障部党委的,凭有关证件可以在“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直接转接。
  由校外转入后勤保障部党委的党员需先提交本人的入党材料(档案自提),经部党委和所在党(总)支部审核通过后,由部党委办理转入手续。本人所持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县处级以上单位开具的。
  由校外转入后勤保障部党委的,须区分省内、省外两种情况,一是由省内党组织转入我校的,可以在“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中直接转入。二是由省外党组织转入我校的,具体程序如下:
  提交本人入党材料到所在党支部审核→后勤保障部党委审核出具审核合格证明→持转入介绍信和档案审核合格证明→到后勤保障部党委办理转入手续(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旗帜”、“灯塔”)、编入相应支部→支部把该党员编入党小组→回执联送回原单位党组织(邮寄或发传真)。
  二、转出组织关系
  转出组织关系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退休,二是调到山大其他部门,三是工作调离山大(包括辞职)。一般在60天内把组织关系由后勤保障部党委转出。
  (一)退休
  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到学校离退休党委。党费应缴至组织关系转出时。如因工作需要,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原单位的,原单位党支部要履行管理职责,该党员要履行党员义务,如过组织生活、参加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等。具体转出程序如下:
  1.本单位党支部填写“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信”(支部书记签名),明确填写要转到“中共山东大学离退休x总支第xx支部委员会”。
  2.到后勤保障部党委办理接转手续,由党务秘书在“灯塔”系统中进行网上转移组织关系,并负责向学校组织部审核报备,组织部负责“旗帜”系统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调整。
  (二)调到校内其他基层党组织
  党员调到校内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到新单位党组织,党费应缴至组织关系转出时。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1.所在党支部填写“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信”(书记签名),明确填写转出党组织名称,如“中共山东大学xx学院xx支部委员会”。
  2.到后勤保障部党委办理接转手续。由党务秘书在“灯塔”系统中进行网上转移组织关系,并负责向学校组织部审核报备,组织部负责“旗帜”系统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调整。
  (三)调离山大或辞职
  调离山大或辞职党员的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到现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费应缴至组织关系转出时。
  调离山大或辞职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关系转到本省内的,办理接转手续前,党员本人必须与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若介绍信抬头填写错误,则对方不予接收。具体程序如下:
  1.党支部填写“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信”(书记签名),明确填写要转到“灯塔”系统中注册的党组织名称。
  2.到部党委办理转接手续,由党务秘书在“灯塔”系统中进行网上转移组织关系,并负责向学校组织部审核报备。
  3.部党委开出介绍信。
  4.到新单位党委办理转入手续。
  5.送回回执联,部党委负责把党员信息从“旗帜”党员管理系统中转至历史党员库。
  (四)组织关系转到外省
  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外省的,由党支部填写“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信”(书记签名),到部党委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组织关系转入地,由组织关系转入地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党委”留存。
   三、本工作程序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