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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3日 08:14   来源:后勤保障部   作者:后勤保障部   编辑:孔晓夏   点击量:

  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是指为研究解决某一专项工作而召开的会议。
  一、会议组织
  (一)专题会议一般由部长或分管部领导主持召开,与该专项工作有关的部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应主持会议的部领导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部领导主持会议。
  (三)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应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四)专题会议由综合科统筹安排,根据会议研究的专项工作内容,由相关部门(单位)具体组织。
  二、议事范围
  (一)需统筹协调的某一专项工作或重大活动。
  (二)需提交部党委会或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部党委会、办公会议决事项的组织实施。
  (四)某一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
  (五)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具体工作。
  三、会议的召开
  (一)专题会议的议题、参会人员(或单位)由会议召集(主持)人提出。
  (二)会议材料由议题所属部门(单位)提交。
  (三)会议主持人或议题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说明议题情况,与会人员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综合与会人员意见作出决定。
  (四)议题所属部门负责会议记录、起草纪要,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并报送有关部门(单位)及综合科。
  四、会议的落实
  (一)议题所属部门(单位)应按照会议决定落实执行,并将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及时告知综合科,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须及时请示会议主持人进一步研究解决。
  (二)综合科负责议决事项的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领导。有关部领导根据事项内容和落实推进情况,及时向部办公会通报情况。
  五、本制度自2021年4月20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专题会议制度》同时废止。


      后勤保障部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