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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后勤保障部公文处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3日 08:23   来源:后勤保障部   作者:后勤保障部   编辑:孔晓夏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高后勤保障部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提升公文质量,使后勤保障部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山东大学公文处理工作细则》(山大党字[20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山大党办发[201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公文内容
  后勤保障部公文,是指后勤保障部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经党委会、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或报请书记、部长同意,以后勤保障部或后勤保障部党委名义制发的,包括决定、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意见、函和会议纪要等,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决策部署,发布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实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主要内容包括:
  1.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决定事项;
  2.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传达和公布后勤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3.向学校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学校的询问;
  4.向学校请求指示、批准;
  5.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6.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标题、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等部分组成。
  (一)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二)公文正文。正文内容用3号仿宋体字。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标题用3号黑体字;第二层为“(一)”,标题用3号楷体字;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用3号仿宋体字。
  (三)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四)公文应当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居中下压成文日期,上距正文2mm—4mm。
  (五)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左侧装订。
  (六)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行文规则
  (一)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四)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五)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七)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名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四、公文处理
  (一)后勤保障部各单位或科室所拟文稿,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送部长、书记签发。
  (二)制发公文要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综合科负责各类来文的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转发、催办等程序。
  1.将收到的公文送部长、书记或分管部领导审批,然后转发有关单位处理。一般公文,收到后3小时以内送批;紧急公文在1小时之内送批;紧急公文先办后阅,或进行复印,办理与传阅同时进行。
  2.上级发文有限定日期要求时,应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传递秘密公文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
  五、公文管理
  (一)公文办结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二)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三)单位或科室调整时,合并的,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撤销的,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六、附则
  (一)各单位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规定并加强对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二)各单位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三)行文规范中未涉及的内容请参照山大党发〔2014〕1号文执行。

      后勤保障部
      2021年4月20日